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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科學、規范地評定精神障礙患者的工作或學習能力恢復情況,保障患者權益,促進患者社會功能康復,根據《精神衛生法》《民法典》等法律法規,參照浙價費[2000]10號和浙價醫[2015]137號文件對特需服務相關管理辦法,新增特需門診,收費標準200元/人次,現予以公示。
服務項目 | 收費標準(元) | 計價單位 | 項目內含 | 費用類別 |
特需門診 | 200 | 人次 | 復工、復學鑒定 | 自費 |
以上項目為特需服務項目,價格公示10個工作日,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向紀檢監察室或運營質量管理部反映,聯系人及聯系電話:紀檢監察室翁曉芬:電話26302514,短號660040; 運營質量管理部黃清清:電話26302527 ,短號666597 ;非工作時間向總值班反映,聯系電話:13732188581。
寧波市康寧醫院
2023年3月24日